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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辞野夹了一筷子尝,眼瞳中浮现一抹惊艳。 这口感,比他当时在芦城吃的还要美味。 外酥里嫩,酸甜可口,唇齿留香!加上鱼肉本身的鲜甜味,这道菜放在桐城的大酒楼绝对是上品。 就连平时吃饭很安静的陈少玲,也忍不住称赞:“笙姐好厉害!” 粱山柏是个不吃海鲜的人,听着宋思宇夸张的呼声,眉心紧蹙着,纠结要不要尝一口。 真有那么好吃吗? 这宋思宇太夸张了! 能有薯条好吃吗? 见粱山柏都不吃鱼,余淑兰笑着招呼道:“小山啊,咋不吃鱼呢?尝尝,笙笙的手艺可好了!” 宋思宇看了亲妈一眼,又夹了一大块鱼肉到碗里。 这个粱山柏不吃更好啊,他才能多吃一点。 不是他吹,余笙煮的这个鱼,他一人就能吃两三条。 一条大概三斤,十斤以内不在话下! 粱山柏纠结了许久,还是抵不过香味的魅力,动筷子夹了点鱼肉。 一入口,整个人都惊住了。 嗯? 这是鱼??? 怎么跟他以前吃过的鱼肉不一样? 没有腥味,还酸酸甜甜的,比蘸薯条的番茄酱还好吃! 啊~他后悔没早点试吃,鱼都被吃掉一半了! 为了转移大家的魔爪,粱山柏桃花眼里闪过一抹狡黠的笑,“你们尝一下小野做的青椒肉片,味道也不差的!” 余笙看了江辞野一眼,很给面子的夹了一片猪肉。 “不错。”她嚼了一下,唇角微微上扬,脑海里回响起男人那句——我做饭很厉害。 这个“厉害”可能跟她知道的“厉害”不是同一个意思。 肉片炒太过了,青椒没炒熟。 看见媳妇儿笑了,江辞野内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。 果然,媳妇儿对他的厨艺很满意。 余淑兰也夹了一筷子,很客气的称赞道:“小野年纪轻轻就会煮饭,宇子你多学学。” 余笙脸上的笑容更深,双颊的小酒窝也更加明显可爱。 嗯,大姑的评价很官方。 宋思宇半信半疑的试了一下,表情有些难以形容,“咳,其实我平时不爱吃肉的,我喜欢吃鱼和青菜,有营养。” 说完,筷子又对准那盘糖醋鲤鱼。 最给面子的还是陈少玲,她家境不好,平时很难吃一顿饱,更别说吃肉了。 而且她是个懂事的姑娘,知道大家都喜欢吃糖醋鲤鱼,就没多夹,只吃青菜和肉片。 余笙自然看出来了,笑道:“少玲,鱼也多吃点,是不是嫌我做的不好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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